郡县〈郡縣〉

郡县读音为 jùn xiàn。是指 郡和县的并称。郡县之名,初见于周。秦始皇统一中国,分国内为三十六郡,为郡县政治之始,汉初封建制与郡县制并行,其后郡县遂成常制。

郡县读音为 jùn xiàn,注音:ㄐㄩㄣˋ ㄒㄧㄢ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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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[province and county in ancient times] 古代两级行政单位,大体相当今天的省与县
    1. 给贡职如郡县。——《战国策·燕策》
    2. 郡县苦秦吏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    3. 定东南郡县。——清· 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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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,废除封建,改行郡县制度,将全国分成三十六个郡,郡以下置县,官员由中央任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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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郡县
      1. 郡县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制度,在春秋战国时期,就有一些诸侯国陆续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,秦统一后,统治区域空前扩大,经过朝廷的激烈辩论,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,在全国实行郡县制,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,由中央直接管辖,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通过郡县制,秦始皇加强了他的统治,郡县制和行省制一样,对我国产生了深远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