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举办“六五普法”讲座的通知(热门三篇)
2023-03-16 18:12 文/长街听风
“六五普法”讲座进一步认清了行为的是非、善恶、美丑、真假和荣辱,增强了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,明确了今后行为的正确方向。下面是举办“六五普法”讲座的通知,快来围观吧。
2017年举办“六五普法”讲座的通知【篇1】
各位同学:
为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,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杜绝学校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,9月17日下午,松木坪茶园寺小学特邀请松木坪交警中队、松木坪卫生院、派出所及司法所四家单位为全体师生进行“六五”普法知识讲座。
望各位按时参加,勿缺席。
特此通知!
2017年举办“六五普法”讲座的通知【篇2】
各乡镇(街道),县直及省、市直驻郯各单位,郯城经济开发区,马陵山景区,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:
为贯彻落实“六五”普法规划,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,根据《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》和《郯城县2011-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》的通知,县普法办决定成立郯城县“六五”普法讲师团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任务
根据郯城县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的要求,为各乡镇(街道),县直及省、市直驻郯各单位等单位举办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提供师资力量;积极宣讲宪法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,积极宣讲县委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,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。
二、讲师团成员任期
讲师团成员任期为“六五”普法期间;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,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,应当向县普法办提出解聘申请,县普法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根据邀请单位的授课要求认真准备,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授课请求;
(二)讲师团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授课的,可推荐并落实好相关人员代为授课;
(三)讲师团成员授课,是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的体现,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,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,积极创造条件,提供便利;
(四)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自身要求,邀请讲师团成员开展普法活动,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我县普法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手段,传播法治理念,弘扬法治精神,为法治郯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。讲师团联络员:卞伟、梁永清,联系电话:
附件:郯城县“六五”普法讲师团人员名单
二〇xx年八月二十七日
2017年举办“六五普法”讲座的通知【篇3】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
为全面落实“六五”普法规划,进一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普及法律知识,传播法治思想,弘扬法治精神,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、依法行政能力,根据《长沙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“百个单位百场法制讲座”活动的通知》(长治市办发[2012]2号)文件精神,我局将于9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三点整在贺龙体育中心十二会议室组织举办“六五”普法知识讲座,请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二级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按时参加,勿缺席。
特此通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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